岚皋县司法局南宫山司法所:“杜绝校园欺凌”法治宣讲走进花里中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07 09:54:20 阅读量:

为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9月4日,岚皋县司法局南宫山司法所走进花里中学,开展“杜绝校园欺凌”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以法治刚性护航校园安全。

 

此次宣讲紧扣校园欺凌的法律定性、责任划分与维权路径,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将肢体暴力、言语侮辱、社交孤立、网络诽谤、强索财物等行为纳入违法边界,并着重区分学生间一般性打闹与法律意义上欺凌行为的判定标准,现场纠正了“玩笑无过”“旁观免责”等常见认识误区。

在法律责任层面,宣讲人强调,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主体,欺凌行为将引发多重法律后果。民事方面,施暴者及其监护人须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行政方面,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刑事方面,根据行为人年龄及情节严重程度,可能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同时,违法犯罪记录将依法留存,对升学、考公、就业等长远发展产生实质影响。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辖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清晰地划出法律红线。

除责任警示外,司法所还向学生传授了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及时脱离危险环境,注意保存伤痕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向老师或家长求助,亦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直接到司法所咨询。花里中学八年级一名学生表示:“这次宣讲让我明白,日常要严守校规,面对校园欺凌既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冲动的施暴者。”


编辑:贾珮椄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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