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07 09:17:48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机制,9月4日,岐山县第二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岐山法院召开,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岐山县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进一步明确自主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选举程序、工作职责及管理规范,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自主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新当选的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作表态发言,三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会议对新一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及全体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司法初心。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公正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提升陪审质效。切实发挥自主管理、统筹协调、服务联络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管理章程,健全日常管理、业务学习、履职考评等机制,补齐履职短板,提升专业素养。三是严守纪律底线,树立良好形象。恪守审判纪律和廉洁规定,严守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四是凝聚协同合力,做实自主管理。常态化做好人民陪审员日常调度、岗位统筹、风采宣传等工作,形成法院统筹、管理委员会自治、全员主动履职的良好工作格局。
会后,岐山法院召开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会。培训紧扣政治理论及审判业务,系统讲解案件庭审规范、证据审查判断、事实认定规则、参审履职要点,内容贴合实际、指导性强,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参审履职能力。
岐山法院将持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监督管理与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内涵,激活基层司法治理能力,以高质量陪审工作助力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县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杨丽银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